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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禁烟令初见成效

自元旦香港实施新禁烟条例以来,社会上有部分人似乎在等待第一宗检控、第一次与执法人员冲突、甚至第一宗上诉。可是,卫生署和控烟办公室至今并未向违法烟广 告民“开刀”,虽然条例生效至今收到约120宗投诉,但从未作出检控﹔至于元旦至今的另外7宗检控,主要是违反商场吸烟的原有法例。从饮食界反应和传媒观察所得,烟民在食肆和办公室吸烟的情形大有改善,反映条例初步效果不俗,我们认为,这种依靠市民自律的法治精神,远胜严刑峻法的公权打压,值得好好总结反吸烟运动经验。

香港烟民约80万,实施新例限制烟民吸烟,人们本来以为或会惹来反弹,但在条例生效前后只有零星反对声音,例如文化评论员梁文道数度撰文,反对将烟民“妖魔化”。香港烟民虽占人口14.4%,但对反禁烟运动的声援非常冷淡,条例生效后,反吸烟运动占尽上风,不少烟民乖乖接受法律制约,要吞云吐雾只得到街上,食肆内偶有违法者,都会被周围客人施以白眼,难怪卫生署副署长梁挺雄对条例执行颇为满意。

我们认为,条例实施效果良好,并非一纸法律一蹴而成,也不是政府单方面推动就可水到渠成,它是萌芽于80年代的反吸烟运动,经历多年累积,凝聚巨大社会力量,加上市民的法治意识,才有今日成绩。总结反吸烟运动经验,有以下3个要素:

(1)反吸烟运动策略成功。烟草产品祸害人所共知,医学界早证吸烟对个人健康和社会医疗构成重担,反禁烟人士的论点则从个人选择自由出发,力证只要自己负责,即使明知吸烟有害亦不应由他人禁止。这种拥抱自由的观点,在现代文明社会如香港有一定支持。但是,香港反吸烟团体90年代起主力宣扬二手烟祸害,重点是每年吸入二手烟致死人数逾千、配偶子女因吸二手烟患癌机会较一般人高,这种从「不损害他人自由」出发的运动,令信奉自由主义的吸烟者难以反驳,反吸烟运动因而抢占了道德高地。泰国控烟工作出色的其中一个因素是,民间地位崇高的反吸烟人士奔走官商之间,最后是庙宇禁烟,由此获得道德上认同,以致80年代至今,当地烟民数目减少二成。

(2)成功取得话语权。反吸烟运动一直以大众传媒为战场。50年代,《读者文摘》刊登多篇吸烟与肺癌有关的文章后,烟商开始推出滤嘴香烟,其后双方在公众形象上不断争夺话语权。香港的反吸烟运动在80年代扩大,由1982年强制烟包加上警告字眼,到1990年禁止电视和电台的香烟广告、92年禁止电影院播放香烟广告,后来限制烟草商赞助体育活动范围,其后更限制电视节目中的香烟镜头。连串攻势,使反禁烟人士的公共空间不断收缩,失去传媒话语权的烟草商更是节节败退,过往以强劲宣传令到烟草产品销量于8个月内急升5000%的情景亦成历史。

(3)市民守法意识较高,社会环境配合。虽然禁烟条例雷厉风行,但港府在立法过程中并非全力推动,本来构想的控烟范围亦小得多,它能够将禁烟范围扩展到室外,实是源于民间团体倡导,是立法会内政党服膺反烟正确的潮流才能成事。不过,落实扩大禁烟范围,并非条例写得完备,而是由于市民的守法精神。市民对禁烟范围意见不一,但一般来说,对经过恰当程序通过的法例,人们都会自动依从。我们认为,市民遵守控烟条例,是基于普遍反吸烟的社会基础,否则人人视法治如无物,控烟办的人手再多,条例都不会获得成功。

在亚洲先进城市中,香港是禁烟先驱,然而北望神州,内地烟民多达3亿,占全球最大的烟草产品消费三成,可是,由于不少地方的主要税收来自烟草产品,香烟品牌价值不菲,加上香烟专卖制度,禁烟之路仍然漫长。据港大在《英国医学杂志》发表的研究指,若内地未能及早禁烟,如今内地所有年轻人,可能有三分一最终死于吸烟。近年,不少内地城市都以香港的公共行政为学习对象,我们认为,香港反吸烟运动的经验更值得他们借镜,香港的反吸烟运动人士,应该考虑去内地推广可贵的香港经验。
来源:明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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